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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42804570/kxjsj/2020-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5-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0-05-0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临沂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按照科技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具体要求,2020年度市科技奖励改革工作突出以下重点:

1、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支持奖励力度。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一线医护人员不畏困难,不计得失、主动请缨、冲锋在前,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激励关爱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及我省我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于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医疗救治一线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励支持。

2、强化对“十优”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的鼓励引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优”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安排,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高效生态农业、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的技术成果,重点支持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物等新兴产业的技术成果,引导和聚集更多创新要素向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聚集。

3、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市科技进步奖提名和评审机制。鼓励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市科技奖,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市科技进步奖支撑材料取消对论文(包括专著)的强制要求,在评审中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情况的权重及审查力度。

二、提名范围

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20年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应当是2020430日前完成的市级评价(鉴定)及以上科技成果。

2、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并经市级以上评价后方可提名。

3、往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20年度不得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提名。

4、不能以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技术内容重复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励;不能使用往年获奖项目曾使用过的专利、论文、论著、评价(鉴定)证书等作为支撑材料。

52020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位完成人每人限申报1项。

6.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7、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涉密项目不得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存在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及排序等有争议的不得提名。提名项目均须经过公示且无异议。

82020年参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完成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公务员作为候选人申报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应提供单位党组(党委)或同级党组织同意其申报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证明。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两部分。

1、电子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临沂市科技局网站“临沂市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科学技术奖励”板块进行在线填写和上传。各提名单位请于202059日使用提名单位号和登录口令(提名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向市科技局法规科申请领取)进入系统,按要求组织提名。

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http://218.56.133.69:7001直接登录。

2、书面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后,可以通过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与附件材料一起合订成册(A4开竖装),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并在提名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形成书面申报材料。同时,利用系统打印项目汇总表二份随同申报材料一起申报。电子版提名材料和纸质版提名材料内容应完成一致。

3、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应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全面;完成人签字应由本人签署;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名称规范,并与公章一致(法人单位章);附件齐全、符合要求,是复印件的应复印清晰。

4、纸质版附件要求

附件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论文、论著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汇总表”及“其他证明”等内容。

1)“知识产权证明”。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含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论文、论著证明”。所提供的论文(论著)必须与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密切相关,作为支撑技术创新点成立的依据,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等。论文提交首页,论著提交版权页。

3)“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申报项目的验收报告、评价证书(或鉴定证书),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应用证明”应描述使用该技术及产品的时间、批量,使用中的具体情况和效果,取得的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应用证明应按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必须由应用的法人单位盖章,并提供原件,证明材料不少于2个单位,不得提供内容雷同的应用证明。

5)“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简要叙述完成人在项目中的合作经历,包括合作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等,由第一完成人声明对上述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签字,并填写《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汇总表》。

6)“其他证明”是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候选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包括旁证该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原始数据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有关证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提供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材料装订要求

材料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一律用胶装成册;书脊上打印项目名称。

四、申报程序

1、按行政隶属关系提名。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提名;市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的初审和提名;中央、省驻临沂单位由市科技局初审和提名。

2、请各提名单位对申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将汇总表、提名材料和公示情况盖章后报送府佑大厦A2711室。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报送时间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0527日。纸质提名材料及汇总表、公示情况盖章后,于20205291700前报送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佑大厦A271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问题咨询

联系人:闫启、孔金花

联系电话:0539-75700217570050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佑大厦A2711

2.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廉士弟

联系电话:0539-7570050



附件1: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2: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056


  
附件【附件2: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wps
附件【附件1:2020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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