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4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统筹做好当前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推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科技系统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是对安全发展经验和安全事故血的教训的科学总结,深刻揭示了安全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体系、防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在真学真懂、真做真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入脑入心、联系实际的问题,真正落实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再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要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开展灾害、事故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可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认真配合开展有关专项整治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研发中试活动、实验室管理、生产制造的联合执法和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按照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研发生产中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工作,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效惩戒。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