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我市目前现行的《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0月30日到期。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为我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背景和起草过程
2022年,山东省科技厅印发了《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文件指出,省科技厅负责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申请、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关市科技局为所属基地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对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我市目前现行的《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10月30日到期,按照《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50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临发〔202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共6章25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是指经市科技局认定,依托有关法人单位,承担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养任务的实体培训机构。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负责临沂市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认定条件与程序。明确了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了基地认定按照集中申报、统一受理、组织评审、认定等流程开展。
第四章,培训机制。明确了基地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运行。
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管理。明确了基地每年评价一次,主要评价基地建设管理、培训绩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诚信情况等内容。对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的基地给予奖补。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由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