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中试基地在科技与产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水平,根据临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市场化、专业化中试服务为导向,融合成果、技术、人才和资本等创新要素,全面提升中试基地建设运营水平,到“十四五”末,争取备案省级中试基地2-3个,备案市级中试基地30个左右,遴选200-300家规上企业进行辅导,逐步壮大中试基地规模;有效地推动现有中试生产线、中试车间升级为中试基地,逐步构建机制灵活、供给有效、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服务体系,实现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顺畅衔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
二、创新建设运营模式
在深化现有五种中试基地运营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创新中试基地建设运营模式和机制,形成面向市场、供需结合、可持续的良性发展态势。
(一)创业园区中试服务模式。加强园区主导产业研究,把握国内产业转移的梯度和方向、产业客户群体与核心诉求,为中试基地中试业务开展提供方向性支持,逐步引导中试基地服务业务与园区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形成园区中试基地建设的标准化文件,既为入驻园区的中试基地快速高效的提供标准化硬件条件,又能根据不同中试基地的特殊要求提供个性化的改进方案。
(二)自主研发中试服务模式。以培育区域行业龙头企业为目的,鼓励企业加大中试基地投入力度,提升产业转化能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针对企业科技攻关、技术转化的帮扶措施,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中试转化效率加快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新建或加强以服务于自身技术研发创新为目的中试基地,引导更多的企业把研发活动纳入到中试基地建设。
(三)人才集聚中试服务模式。鼓励企业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灵活人才引进机制,全面推进“让科学家创业更简单”的创新理念。支持帮助企业营造具备立体服务能力的研发、创业环境,为科研工作者搭建创业之家。结合各县区产业基础,遴选国内研究方向与临沂产业相匹配的顶级科研机构,共建人才集聚模式中试基地。
(四)“内外兼具”中试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在提升对内中试服务规模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外服务比重。把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相结合,既提高自身中试服务水平,也加强技术沟通与合作。
(五)“产学研用”中试服务模式。建立科研机构研发项目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做强、做大中试服务体系,建立面向行业的技术对接体系,融合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化等功能,提供专业的共性技术服务。
三、加快重点领域中试基地建设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和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双碳与环保、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中试示范基地。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新一代网络与通信、大数据、集成电路及关键电子元器件、人工智能、区块链、高端服务器及云服务、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领域,依托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沂河新区沂蒙云谷、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等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二)高端装备制造。统筹传统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高性能控制器、智能仪表、动力装备、智能家居、电动汽车、汽车关键技术和部件、道路交通及智能运维服务等领域,依托沂河新区工程机械和“沂蒙光谷”,罗庄、临沭、莒南等农机装备,兰山、费县智能家居等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新能源新材料。围绕氢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先进储能、能源高效利用、前沿功能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技术纤维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依托临港精钢基地、沂水和沂南玻璃纤维、临沭和兰陵碳化硅复合材料、高新区磁电材料等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现代生物和医养健康。围绕高端产品生物制造、智能生物制造、微生物组学、生物防控技术、生物技术药物、中药生物加工、生物技术疫苗;重大新药创制、精准医学、道地药材研究、中药创制、中医传统经方、中医药特色诊疗、传染性疾病防控、重大疾病防治、干细胞技术、主动健康、生育健康等领域,依托“沂蒙药谷”、费县生物医药产业园、郯城和临沭化学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等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现代高效农业。围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现代育种技术、新品种培育、耕地资源有效利用、粮经作物高效生产、绿色健康养殖、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及农业智能机械等领域,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布局中试基地建设,力争“十四五”末,在健康食品、功能保健食品、高端农产品、农业微生物等领域备案市级中试基地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高端化工。围绕煤化工、精细化工、橡胶材料等优势特色领域;绿色制造、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环境风险控制等急需领域;高端化工装备及核心部件、智慧化生产系统等前沿交叉领域等,依托郯城、临沭、临港、沂水、沂南、费县等化工园区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双碳与环保。围绕节能降碳、低碳、零碳以及负碳技术;水污染防控、大气复合污染防控,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脆弱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资源绿色高效开采利用技术;新型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改造和功能提升,城市低碳能源系统,高性能绿色建筑和智能建造等领域,依托中心城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沂水低碳能源供应、化工园区大宗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等布局中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未来产业及其他。围绕基因技术、空天信息、未来网络、极端环境新材料、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布局中试基地建设,力争“十四五”末有所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以关键技术应用为导向,汇聚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代理机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专业机构,面向园区、企业服务,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府出资以股权合作等形式与企业、高校院所、社会资本联合,以分享高新技术未来受益为目标建设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不同孵化器根据自身专业特色资源、整合外部专业特色资源为在孵中试基地提供高效益、高质量的服务,整合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结合中试基地的技术需求,建立专业技术平台,对中试基地开展测试、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专利代理机构。为中试基地代理专利申请,同时进行专利技术交易。在中试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中试基地供给者和实施者可根据双方协议寻找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相关专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设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支持中试基地加快构建运营服务网络,拓展知识产权运营渠道,为中试基地代理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和推介活动,推动中试基地专利技术成果转化运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
(三)科技信息服务机构。依托“科技直通车”等平台,收集、整理、加工、传递中试基地信息,提供全市中试基地行业信息。建立中试基地数据库及中试服务供需两张清单,及时向社会及有需求的企业推送中试服务供需信息。积极探索与外部机构的跨区域合作,相互借鉴、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四)技术交易机构。加强临沂市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等机构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各县区的技术交易网络。组织评估机构对中试实验过程中的创新技术进行评估,并在相关平台公布评估信息。鼓励中试基地企业积极在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信息,推动专利权人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成果,实施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许可,降低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和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风险投资机构。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石出资作用,优化基金的管理架构、交易结构,引导并让利于社会风险投资机构,鼓励投资机构对中试基地的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成果转化主体进行投资。鼓励政府投资平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于技术水平先进、有发展前景的中试基地进行市场化风险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五、实施财政金融扶持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设模式,建立稳定的多元投入机制,为中试基地持续开展中试研究提供融资保障。
(一)运营评价与奖补。市科技局负责制定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备案中试基地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创新平台优先推荐。对已建成中试基地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申报并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股权投资重点扶持。由相关单位、县区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试基地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市级引导基金给予支持。建立中试基地产业项目库,向已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人才创投基金推荐优质项目,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四)贷款政策重点倾斜。充分落地“人才贷”业务,把“人才贷”的相关政策和中试基地的建设运营关联起来,在贷款额度批复、贴息力度等方面要给予更大的优惠和更多的便利条件,切实解决中试成果转化的资金需求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六、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在人才服务、市场准入、组织保障等方面,研究、制定、落实对中试基地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科技局牵头加强对中试基地布局建设的指导,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中试基地组织申报、评估论证、认定管理、绩效评价、指导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按职能做好本部门、本地区中试基地的培育、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利用各自资源给予必要的倾斜支持。对中试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先进做法及时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动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
(二)优化人才服务。落实“1+N”人才新政,加强中试基地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提升工程化和市场化能力。强化中试成果转化导向,采取股权收益、合同制、匿薪制、动态考核等灵活机制,让科学家当老板、让科研人员有股权,激励中试科研团队的积极性。创新“人才飞地”等引人用人模式,深入研究“飞地孵化”,推进“跨区引智”,在科技一线城市与临沂之间构建中试人才走廊。在买房置业、子女入学、配偶就业、户籍办理、职称评审等方面,构建“用心、暖心、留心”的配套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投促中心)
(三)强化政策引导。推行“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形成机制,鼓励中试基地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行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对于拥有中试基地的企业,在申报市级创新平台时优先给予支持。提供全方位的科研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创新审批监管。针对中试业务建立针对性监管、审批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中试基地落地、运行效率。建立中试基地项目环评服务台账,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前移环评办理端口,为中试基地项目环评办理提供“点对点”服务保障。提高中试基地安全检查效率与质量。制定针对中试项目具有普遍适用性专项安监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