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
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助对象
(一)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2021年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2020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或菏泽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注:已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但尚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批复证书编号的企业先行申请补助。
(二)申请补助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临沂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或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
2.孵化运行绩效良好,有1家(含)以上孵化期内的在孵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3.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严重的科研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孵化载体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并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企业类)(见附件1)或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孵化申报表(孵化载体类)(见附件2)在线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审核。
(二)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审核提交。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在系统中分别对企业和孵化载体的补助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技局。
1.企业类: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参考省科技厅初步筛选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名单(名单将离线发送各县区(开发区)),在系统中审核企业提交的补助资金申请,并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市科技局。
2.孵化载体类: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在系统中审核孵化载体提交的补助资金申请,并导出推荐孵化载体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孵化载体网上申报补助资金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市科技局受理各县区(开发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和《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鲁财资环〔2021〕33号)有关要求,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节能等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推荐的补助申报企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于受理截止日前,将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企业类、孵化载体类),推荐函及相关汇总表(一式一份)书面报送市科技局。
报送地址:临沂市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府佑大厦2701室
业务咨询电话:0539-7570025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附件:
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企业类)
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孵化载体类)
3.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企业类)
4.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