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临科字〔2021〕30号 )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技术创新中心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策源地,承担着推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高端跨界融合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带动产业迈向高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的重要任务。当前全市技术创新资源不足,高层次创新人才短缺,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产业化进程缓慢,为促进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凝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强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提升全市重点产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
现就加强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充实企业研发力量,支持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党的十九大也做出了“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前期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技术创新中心政策文件精神,认真考察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广泛征求了意见,经市科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四、办法的框架与内容
《办法》共5章18条,分为总则、建设条件与程序、运行管理、政策保障、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
主要说明制定技术创新中心政策的意义、技术创新中心概念及遵循的主要原则。定义了“技术创新中心”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策源地,承担着推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高端跨界融合技术研发与转化应用,带动产业迈向高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的重要任务。
第二章:建设条件与程序
市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应具备6项条件,申请组建市技术创新中心要履行申请建设、论证审核、批准筹建、编制规划、评估认定等程序。
第三章:运行管理
对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进行明确,重点从运行方式、管理模式、任务方向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四章: 政策保障
市科技局与市技术创新中心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签署协议,按责任分工在政策、资金、项目、土地、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为中心建设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第五章:附 则
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