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集中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相关职责。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国家和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市科技计划布局。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市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提出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