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科技局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对今年6月国家新修订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对《临沂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对在推进公平审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分职工参加。
根据《办法》要求,在制定政策文件时,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识别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属于审查对象、判断是否违反审查标准、分析是否适用例外规定;属于审查对象的,经法规科审查后应当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应当包括政策措施名称、涉及行业领域、性质类别、起草机构、审查机构、征求意见情况、审查结论、适用例外规定情况、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等内容;政策措施出台后,审查结论由审查责任科室交由办公室随文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