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临安发〔2021〕14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临科字〔2021〕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是加强行业主管的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研发平台)安全生产管理,引导科技研发平台安全健康发展。
检查督导活动采取县区(开发区)自查和市科技局抽查相结合。
1、自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县区(开发区)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开展自查,于5月31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协同网“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
2、抽查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市科技局根据自查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科技研发平台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3、总结阶段(7月上旬) 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全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联系人:徐士明 联系电话:0539-7570025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