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医学类)项目下达给你们,本批计划共安排99项,均为引导类计划,计划经费全部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为保证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签订项目合同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与市科技局签订合同(一式五份,A3纸双面装订,引导类合同样本请到临沂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县区项目由县区科技局汇总并签订保证方意见,市直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并签订单位意见,于12月31日前报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各县区及市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执行,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推进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指标。
三、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向各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各县区及市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未提交结题报告不予以成果评价。各县区及市直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
附:临沂市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医学类)项目表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