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二、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三、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各县区科技局要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四、请各县区科技局于2021年11月1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到高新科(府佑大厦A座27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电话:7570025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