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乡村振兴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临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临科发〔2017〕2号),决定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思路和“特色鲜明、规模高效、循环生态、示范带动”的基本要求,开展第三批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临沂市范围内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和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产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明显的经济特色和主导产业,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能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二)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规模、经济基础和建设基础。园区有清晰的地域边界,园区面积1000亩以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
(四)重视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占园区当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
(五)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农业科技人员占园区总职工数的30%以上。
(六)管理科学,一般要具有明确的法人主体,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报程序
园区立项采取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的形式,申报材料由农业科技示范园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后,推荐到市科技局。通过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后,另行通知现场考察时间。
申报材料: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申报书、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总体规划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园区管理
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建设合同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的园区优先推荐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市级科研平台。考核不达标的园区,责令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资格。
五、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局于9月22日15:00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 于水 唐洪杰
联系电话:7570029
附件:1.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申报书
2.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规划编写提纲
3.临沂市农业科技示范园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