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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42804570/kxjsj/2022-00000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1-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19   作者:科技局 点击数: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调整规范行政处罚1项、其他权力2项,新增行政检查1项。目前,市科技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权力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已与市行政审批局签订了备忘录,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直接实施责任,由市科技局承担监督责任。权责清单不存在承接落实不到位问题,也不存在擅自变更情况。

2.深入优化政务服务。2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政务大厅办理,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1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办公。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不断的完善服务指南,提升服务效能,2021年,完成办件达3037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临科字〔202174号),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过制定实施高质量的“红头文件”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政府的权威和良好形象,确保我局行政职权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21年,我局制定并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202112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主动公开。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建立了自我审查机制,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2021年,我局新增部门文件12件,均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新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科字〔202173号),建立完善重点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认真贯彻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调研,强化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的监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在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照合同指标完成,科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工作。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互联网+监管”抽查12次,均合格。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办法》,外聘律师事务所1家,行政决策征求法律专业人士意见,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临沂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临科字〔201929号)、《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临科字〔201927号)、《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临科字字〔201928号)等制度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并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新制定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临科字〔202166号)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3.建立“不罚”“轻罚”清单机制。研究制订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提出4类违法行为,若属轻微违法行为,且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2021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2.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沟通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专栏,2021年受理信件3件,均及时办结。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件16件。按时向纪委报送重要事项,重大事项及时报送。按要求向纪委报送“三重一大”事项30次。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使用,积极配合巡查工作。

2.强化政务公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主动公开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经费管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科技局的职责权限、办事制度、办事依据等相关事项,在科技项目申报、科技经费管理、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39件。严格落实首问责制,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我局承办热线办理件8件均按期回复,满意率100%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职责。

(七)加强法治学习和普法宣传

1.加强法治学习。制定《临沂市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临沂市科学技术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制定《2021年度市科技局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和《2021年度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学法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其他学法活动4次,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5次,全体人员集体学法8次。

2.积极参与法治培训和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网上学法考法活动。组织2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完成网上学法考法活动;全体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平台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组织4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线上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人员年审换证工作。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2人。截至目前,我局共有7位工作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

3.加强法治宣传。制定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临沂市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法治宣传工作,以发放普法宣传单、普法宣讲、互联网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次。

(八)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1.建立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

2.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制定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年底开展年度自查自纠,寻找问题不足,加强整改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3.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由局政策法规与区域创新规划科牵头负责全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科室3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配有专门的办公室及办公设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与科技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等有关法律法规;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自觉执行廉政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工作法规,做到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和《临沂市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教育,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有机结合。七是重视法治素养培养。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带头学法用法,强化班子法治素养。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目前,我局暂时还没有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同时,我局组织的针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偏少,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多样。在宣传内容上,宣传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偏多,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较少。在宣传方式上,大多采取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不够多样,“普法宣传+互联网”模式应用的不够。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配备行政应诉人员,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等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稳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二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衔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主动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建议,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教育,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贯彻执行学法制度,采取集体学法、日常学法和专题学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人员年审换证工作。计划招录法律专业人才,设立公职律师,充实执法队伍。三是加强对全市科技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文书使用以及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等内容,不断提高科技系统的法治化建设。

(五)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起草出台的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确保不出台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

(六)加快推进法治宣传。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同时,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典、科技领域等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做好科技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的法治宣传工作,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使群众切身体会到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处,提高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三是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结合,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强化局网站、微博和微信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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