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法律法规修改,我局重新拟定了《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意见建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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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沂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