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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9-15 14:46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临科字〔202630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集聚产学研创新资源,赋能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根据《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领域范围

本次申报围绕全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牵头单位须严格符合《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主体资质优良。第一依托单位须为在本区域内有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依托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二)行业优势突出。在申报领域技术创新水平、产业规模、行业影响力位居市内领先地位,拥有清晰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引领行业技术升级的基础实力。

(三)创新能力扎实。拥有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核心创新团队,具备集聚海内外高端人才、开展协同创新的能力;配备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先进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硬件设施能够满足长期研发需求,具备持续高强度科研投入实力。

(四)成果储备丰富。已取得一批高水平、可落地的科研成果,拥有申报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实践能力。

(五)保障支撑到位。县区政府(管委会)或业务主管部门承诺给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规模的前期投入。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有效,主要包括:

(一)提交《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中心建设背景与意义建设定位与原则目标与任务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不少于3年);

(二)佐证材料汇编。包含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科研团队人员资质证明、科研场地及仪器设备证明、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证明、承担科技项目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政府及主管部门支持承诺、前期投入佐证材料等;

(三)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各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正式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推荐”的原则,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围绕重点领域方向,提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所有提交材料需签字盖章报送主管部门。多个依托单位组建的由第一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二)申报时限

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于2026年10月11日前将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意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科。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

(一)严格择优推荐。依托单位已建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不再重复建设;同一依托单位同一领域方向不得重复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和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可根据建设发展规划进行自主选择;如确定作为第一依托单位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须承诺获批技术创新中心后不再承建市重点实验室;

(二)推荐名额。今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沂蒙科创城,构建“一城引领、三区带动、多点支撑”发展格局,再结合各县区创新型企业数量确定推荐名额,其中兰山区、沂河新区、高新区推荐不超过3家,其他县区及单位不超过2家。每个企业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1家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只在第一依托单位挂牌,其他依托单位不挂牌。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临沂市科技局平台科

联系电话:0539-7570036


附件:1.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3.关于新建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1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
附件【附件2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3关于新建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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