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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8-27 16:59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2026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支持202511以来签订合作协议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围绕我市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绿色果蔬加工、精细化工、健康肉制品、生物制造、轻量化铝基新材料、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现代医药、精品粮油及深加工、电子信息等标志性产业链领域。

重点支持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高层次高校院所开展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在本区域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技术或成果需求方已向供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合作费用(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国家统一的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以及到账证明(电子回单)。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团队带头人,研发能力较强

4、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6、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临沂科技直通车-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管理系统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市科技局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2、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1017时,逾期将无法再次修改、提交申报材料。

3、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其他单位需提交到县区科技局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县区科技局、市直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911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

4、申报材料提报。经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各相关单位需将系统导出的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打印装订并加盖公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以县区为单位发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公务邮箱(skjjhzk@ly.shandong.cn)。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限推荐4项,其他主管部门单位限推荐1;省级农高区及各专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限报1项,不占所在辖区的项目限报名额。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

、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0539-7570030


附件:1. 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2. 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用户使用手册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827


附件【附件1: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2: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用户使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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