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企业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现予以公布:
1.整改事项: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精准推送和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环境,组织“科创服务”先锋队开展培训辅导10次以上,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以上。
完成时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责任人:刘鸣、殷洪涛
2.整改事项:精准聚焦企业技术需求,采取“企业出题、政府支持、高校院所解题”的办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帮助企业引进高端创新团队开展技术攻关,全年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90项以上。
完成时间:12月底。
责任人:陶园、董双蕾
3.整改事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帮助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科技合作对接活动,全年培训技术经纪人200人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30亿元以上。
完成时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殷洪涛
4.整改事项:按照企业实际技术需求,积极对接相关的高校院所和创新团队,帮助企业汇集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帮助企业建设“人才飞地”10个,引育高层次创新团队20个以上,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项以上。
完成时间:12月底。
责任人:姜良友、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