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临沂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临科字〔2021〕30号)
市技术创新中心履行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示范职责,积极构建新型科研体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凝聚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强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开展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加速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产业化进程,提升全市重点产业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市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
申报条件:
1.在临沂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在市内处于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3.创新组织能力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
4.拥有完善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先进的科研装备,具有为创新研发活动提供资源支持和持续较高科研投入的实力,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5.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6.县区政府(管委)或业务主管部门承诺给予支持且已有一定规模的前期投入。
申报时间:以市科技局下发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流程:
牵头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县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市科技局下达批准建设文件。
平台作用:1.申报市级人才工程;
2.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