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科协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鲁科字〔2022〕66号),正式启动开展全省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临沂市科技局成功入选“组建科技成果评价第三方机构行业联盟,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 ”项目试点单位。
本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和《科技部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334号)精神,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去年以来,我局已经开始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制定的《应用类科技成果评价规范》(DB3713/T 240—2021)临沂市地方标准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予以实施,这是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首次主导制定地方标准。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标准体系,促进我市科技服务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开展,充分发挥标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以此次试点任务为契机,按照主动参与、争取实效的基本思路,尽快制定《临沂市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带动科技评价乃至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