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科技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了2019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2019年度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和人选除符合《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2019年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具体通知)规定的有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提名项目应当是2019年4月13日前完成的市级评价(鉴定)及以上科技成果。2、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并经市级以上评价后方可提名。3、往年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2019年度不得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提名。4、不能以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过的技术内容重复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励;不能使用往年获奖项目曾使用过的专利、论文、论著、评价(鉴定)证书等作为支撑材料。5、2019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位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6、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涉密项目不得提名市科学技术奖;存在知识产权归属、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及排序等有争议的不得提名。提名项目均须经过公示且无异议。7、2019年参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完成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公务员作为候选人申报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应提供单位党组(党委)或同级党组织同意其申报临沂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证明。
本次提名按行政隶属关系提名,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提名;市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的初审和提名;中央、省驻临沂单位由市科技局初审和提名。各提名单位需对申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提名采取网络提名和纸质提名同步进行的方式,其中,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纸质提名材料截止2019年5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