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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添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
2017-03-22 08:54  

近日,我市莒南县、费县2个县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试点时限自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本批次共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66个,我省有9个县(区)名列榜中。

近年来,我市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为抓手,积极推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有序开展,在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环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全市已成功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园区)9个,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3个(河东区、莒南县、费县),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山东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3个,县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县域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市率先实施的科技创新工程,旨在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力争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知识产权优势县(市、区),带动全国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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