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起始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相关要求。申报机构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中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fhqqy)进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核验,确保推荐质量。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三、请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务必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表(附件4),连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3,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2701房间,电话:7570025。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2、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4、2022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