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科技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链条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要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链条试点信息表(附件1),并编写建设方案(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所在县区(开发区)科技局。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2.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推荐函,连同推荐汇总表、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叁份)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联系方式:7570025。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链条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