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省厅近期下发了《关于申报2018年新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焦新旧能动转换重大需求。瞄准“十强产业”重点领域,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孕育发展以及化工、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2.重点布局新兴交叉领域。着眼未来可能对我市产业发展发挥重大推动作用的基础研究,重点在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交叉学科及新兴产业领域,集聚科技资源,强化创新平台前瞻布局。
3.发挥领军人才核心作用。支持以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省杰青等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高层次科研团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将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交汇,打造源头创新高地。
二、申报类别
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详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申报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重点领域指南(详见附件1),满足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并参照以下标准:
1.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人员结构合理,固定人员50人左右且不同时隶属于其他省部级创新基地。可对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机制体制等进行充实完善,严禁拼凑人员、成果材料申报。
2.依托单位重视实验室建设,3年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时出具承诺函。经费的实际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3.拟申报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为已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
围绕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建设(担任实验室主任)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拟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认真填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含3年建设计划),并及时报送县区科技局进行审核。同时,要及时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注册,网上填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含3年建设计划)。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7日17:00。
2、县区科技局审核后,将推荐重点实验室名单正式行文推荐,于2018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和实验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名单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规划科 7570023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7570037
附件:
1.重点领域指南
2.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内容提纲)
3.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4.省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