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科技局、财政局,蒙山旅游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7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6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足3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足5000万元。
二、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1),由所在县区(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办法》规定审核后,于2018年1月8日下午下班,联合函报市科技局,推荐函一式两份。
(二)各县区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先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的山东省2017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审核上报,最终通过认定名单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为准。
三、其他事项
报送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佑大厦A座26楼高新科
联 系 人:季本源
联系电话:0539-7570025
附件:
1.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
2.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临沂市科技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