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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10:12   高新科

各县区科技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科技局,蒙山旅游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支撑,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现启动2017年度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4年前批复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014年批复建设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评估程序

1、填报评估材料。请各相关中心登录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系统将于2017年6月5日后开放),按相关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完善相关信息,并填写绩效评估材料。经市科技部门在线审核后,生成中心正式绩效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1)。

2、预评估。请各相关中心务必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待市级科技部门审核后,将生成的绩效评估报告加盖公章(各一式三份)于6月1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3、综合评估。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结合主管部门预评估结果,对各中心的评估报告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4、评估结果应用。建立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管理和奖优罚劣机制,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择优支持的重要依据。评估优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择优纳入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达不到标准的(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给予降级、警告或取消资格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各中心须根据要求全面、完整提报有关材料,并对绩效评估报告书中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纳入科技信用黑名单。

2、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视为自动放弃中心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0531-66777265

临沂市科技局高新科 0539-7570025

2、材料报送

市科技局高新科 0539-7570025

3、系统技术支持

QQ:965185991

附件:

1、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2、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临沂市科技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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