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公告 | 科技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普法宣传 | 机关党建 | 公众参与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攻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6-24 15:28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临科字〔202530等有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攻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2026年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我市13标志性产业链,主要涉及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高端工程装备、绿色果蔬加工、精细化工、健康肉制品、生物制造、轻量化铝基新材料、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智能农机、新能源商用车、新能源、现代医药精品粮油及深加工等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临沂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2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申报单位有一批优秀的研发团队和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研发能力较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4、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运行稳定,机制灵活,管理规范。

5、项目主要围绕我市标志性产业链,能够打破重大技术壁垒,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

6、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其中申报单位预算使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总额的50%。项目自筹经费应达到扶持经费的2倍以上。若项目立项支持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未达到申请金额,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

7、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临沂科技直通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市科技局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2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2324时,逾期将无法再次修改、提交申报材料。

3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其他单位需提交到县区科技局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科技局审核。县区科技局、市直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724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

4申报材料提报。经市科技局形式审查后,以县区为单位,将项目单位系统导出的项目申报书(含附件)项目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局资配科公务邮箱skjjjhk@ly.shandong.cn)。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包括医学类专项

2、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项申报方式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推荐5其他主管部门单位推荐2省级农高区及各专业产业技术研究院限报1,不占所在辖区的项目限报名额。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保项目质量。

3、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4、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5项目申报单位、各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五、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7570023 

技术咨询:15553705790

 

附件:1.2026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用户使用手册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624

附件【附件1:2026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用户使用手册.docx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