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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临沂市科技顾问的通知
2025-02-17 16:46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驻临高校院所、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产业科技创新,进一步聚集科创资源,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科技局牵头组建临沂市科技顾问队伍。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临沂市行业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从事装备制造、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健康食品、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及其细分领域相关工作的专家,或与本地企业有科研合作的专家。

二、专家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及研判分析能力,熟悉所属行业领域最新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人才称号的,作为主要成员(前3位)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领域论文的优先。

(五)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技术骨干,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专家聘任程序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以及各类国家级人才,经本人同意后由市科技局直接聘任。

(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证明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审核。

(三)审核聘任。市科技局将对申报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核定聘任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

(四)专家管理。专家顾问队伍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

五、其他要求

(一)各专家请填写专家个人信息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将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28日前发送至邮箱skjjgxk@ly.shandong.cn

(二)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严格把关,填写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224日前发送至邮箱skjjgxk@ly.shandong.cn

联系人:宋子墨  0539-7570025


附件:1.专家个人信息表

2.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5217


附件【附件1:专家个人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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