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发挥产学研合作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着重突出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参与项目合作,突出科技军民融合、黄河生态流域,突出科技型领军企业项目培植和产业培育,通过实施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市产学研合作专项
该项目主要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专家签订的已经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平台。
1、项目扶持领域
(1)合作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能有效促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瓶颈技术的解决和突破,推动该行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项目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技术路线完整、可行,能够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取得重要进展,达到预期目标,合作外方对项目研究能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2)引进关键技术、人才,培养优秀人才队伍,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科技竞争力,对市级以上各类主体计划项目的实施有重要支撑作用。
(3)合作双方具有优良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基础,已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研究与人员交流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合作环境,能有效提升国内外科技合作能力,形成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
(4)有利于培育省级科技军民融合项目,国防动员、国家信息安全、黄河生态流域、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企业合作项目,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我市科技军民融合(民参军)水平,对网络信息安全、黄河生态、安全生产领域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2、申报单位条件
(1)在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委托开发或联合研究合同,申报项目时需提供。
(2)合作项目实际支出在2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时提供合作方提供的国家统一的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
(3)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为我市拥有,能够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与交流机制,使我市能充分、有效利用市内外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自然资源,分享科技前沿成果,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项目必须是2023年至今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签订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项目受理
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由县区科技局初审、审核后行文上报;市直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
所报项目均需上报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上报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文档。
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各申报单位自愿上报各类项目,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只得申报其中一类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有重复申报,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资格。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均纳入科技项目信息库进行管理。
4、本年度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每县区(省财政直管县不在专项支持范围)申报5项,有科技军民融合、信息安全、黄河生态、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可增加1项,各县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把好项目推荐上来。市科技局将对项目进行初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执行期内或到期未验收的,承担单位此次不得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 刘 姗 7570030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王之清 7570037
邮箱地址:skjjhzk@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产学研合作计划专项申报书
2.项目汇总表
临沂市科技局
2024年9月20日